新聞與見解

跨境徵信互通常規化的影響

Oct, 2026

隨着內地及香港的跨境融資需求上升,貸款審批亦出現信貸資料壁壘的問題。兩地的信貸資料在過去長期不互通,但此種情況正在改變。由風險管理角度看,這種訊息不對稱的壁壘消失是好事,但由個別借款人的角度看,便意味貸款申請被拒的可能性上升。

內地與香港各有各的企業、個人信貸資料系統,在過去兩個系統並不互通。隨着兩地交流增加,尤其是近年在多個優才計劃下,更多內地居民來港工作或生活,個人以至企業的跨境融資需求亦持續上升。過去,香港銀行無法直接取得客戶的內地信用紀錄(例如人民銀行個人/企業信用報告),內地銀行也難以查核香港客戶的信貸資料,導致審批困難、額度偏低或拒絕,甚至需要額外資產證明。

2024年初,香港金管局與中國人民銀行簽署《關於跨境徵信互通業務試點的諒解備忘錄》,在香港與深圳先行先試,透過兩地徵信機構合作,在客戶授權下安全傳輸信貸、還款紀錄等資料。去年10月,試點常規化。今年9月,幾家大型銀行陸續將個人跨境徵信報告常規化應用於按揭、私人貸款及信用卡等零售業務審批。據了解,只要涉及以內地資產作信貸審批的個案,不論申請人為內地人或持有本港身份證,都會要求客戶填寫同意書,讓銀行取得經驗證的內地個人信用報告,以評估還款能力。

過去在兩地信貸資料不流通的年代,本地銀行難以掌握貸款申請人在內地的信貸情況,例如現有貸款的償還情況、過去還款是否準期等。在訊息不對稱的情況下(申請人很清楚自己的債務負擔、還款紀錄;但銀行卻不清楚借款人在邊境另一邊的信貸情況),銀行為了風險管理,對於資料不全的跨境貸款申請,往往只好以較嚴謹的態度對待,例如主動下調按揭成數、要求提供額外擔保人等。

過去在兩地資料不互通的情況下,個別銀行會單方面依賴貸款申請人提供的內地收入證明、驗資報告等,作為批出貸款的依據,而不考慮申請人在內地的債務負擔、信貸紀錄等。對於個別在內地有較高負債人士,以上取得貸款融資的路徑將變得此路不通。

隨着兩地信貸資料交流互通,香港銀行不再單純依賴貸款申請人的本地信貸資料。內地居民及新來港人才在內地的資產、還款紀錄及人民銀行徵信報告可直接作為核實依據,理論上會大大提高按揭與私貸的批核率及審批速度,而且防止借款人在內地已有高負債或逾期紀錄卻在港過度借貸,補足過往「兩地資料不互通」的風險管理漏洞。

原文刊於信報網站2026年10月14日